“群主履责”还需内修外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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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9-11 来源:青岛文明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9月8日 新华社)

  

  随着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一系列群组的建立,网友们在交流、工作时方便了许多,有事情只要群里“呼”一下,便捷又快速,甚至很高效。不仅年轻人喜欢在群里热闹一下,一些组委会、家委会、志愿者协会等也纷纷建群,通知公告一置顶,要比以前的一个个电话通知不知道方便了多少。

  

  但任何东西都有两面性。一方面,建群可以更快地提升工作交流效率;一方面,又因为群是一个民间组织,群员素质良莠不齐,有时候除了少部分人员口无遮拦外,还会将一些不良信息和负面情绪带到群里,使得QQ群、微信群、QQ讨论组成了传播不良信息和负面情绪的重灾区。有的群主觉悟高的,还能主动提醒群员注意纪律,用禁言等方式进行治理,有的群主总觉得群组就是大家乐乐的地方,不能太过于严肃,管理也比较松懈。有的因为部分群组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群组传播扩散,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这就要求群主建群,不仅要有技术上的驾驭能力,更要有管理能力,而管理能力来自于责任心,有责任心的群主,才会对群里的一切动态秉承认真的态度,除了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督促群组员遵章守纪,利于建立健康的群体系外,对每个群员信用体系建设也会大有裨益。

  

  微信群等群主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群主履责”还需内修外炼。网信部门对于群主通过培训、教育、管理、督促等措施,进行多方培养;群众自己也要强化互联网责任和素质,这样,才会真正督促群主扛起责任,真正担起“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意识,用行动带头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让群里风清气正,融洽和谐,让群组成为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新家园。(青雁)

责任编辑:武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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