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旗乡风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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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7-20 来源:土右文明网

  各乡镇(管委会)党委、政府,旗委各部门,旗直并驻旗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2016年全旗乡风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土右旗文明办 

  2016年6月23日 

    

  土右旗2016年乡风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包头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移风易俗,真正实现农村基础美、环境美、生活美、乡风美,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牢把握农村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反“五风”、治“六乱”为抓手,着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阵地建设,着力推进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着力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着力提升农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农村社会文明的美誉度。  

      二、具体工作 

  (一)全面开展文明创评活动 

  1.开展文明村镇评选活动。 

      具体工作已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旗级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窗口)、文明校园申报评选活动的通知》(土右文明委发〔2016〕5号)以及《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第五届自治区文明村镇推荐和往届自治区文明村镇复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土右文明办发〔2016〕6号)两个文件另行部署。 

  2.开展“双百佳”等系列创评活动。 

  评选方式:本着村民自愿原则,以农户自评、村民互评、村委会审核、乡镇报送、文明办评选的方式进行逐级推荐。 

  评选任务:深入开展“双百佳”评选活动,在全旗评选62户以上旗级“百佳十星级文明户”、100户以上“百佳文明农牧民”,评选好儿女、好婆媳、好邻居等“八个好”100位,深入开展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系列创评活动。 

  评选要求:出台评选程序、活动台账,在全村有公示记录,确保农户参与率达到100%。 

  时间节点:2016年6月——2016年7月底。 

      3.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活动。 

  活动目的:积极响应中央文明办号召,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的关爱,努力帮助本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日常力所能及事物。 

  活动方式:与“双百佳”、文明家庭、好邻居等相结合,先进户牵头开展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一对一服务活动,打造“文明牵手关爱”、“在家妈妈”、“在家儿女”等特色品牌。 

  活动要求:村委会要对本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进行摸底造册,文明户、文明家庭每周对帮扶的留守儿童进行思想疏导、学业辅导、言行引导、生活帮助等,树立留守儿童自强自立精神。 

  时间节点:2016年12月。 

  4.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 

      活动目的:以涉农市场为重点,着力打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科学健康的文明集市,将农村集市打造成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 

      活动要求:成立创建文明集市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标准,对全旗符合政府规划、具有固定场所、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完备管理制度的农村集市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时间节点:2016年6月——2016年12月。 

      5.开展“一创两延伸”城乡结对共建活动。 

  活动目的:全旗各级文明单位全部与文明村结对创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参与单位: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 

  结对方式:按照“一对一”的方式,结成共建对子。 

  结对要求:各参与单位要重点帮助和指导共建村着力抓好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 实基本保障等“五个基本”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改水、改路、改厨、改圈、改厕等,大力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治理污染和节约资源活动。各参与单位要在6月底制定帮扶村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计划。 

  时间节点:2016年6月——2016年12月。 

  6.开展“勤俭持家·致富圆梦”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活动目的:引导广大农村居民从家庭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节粮、节地、节水、节电、节油、节纸、节材的文明生活方式,不断推进全旗新农村建设。 

      活动要求:充分利用基层讲堂、电视广播等各种载体和阵地组织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以党员干部“驻村蹲点,扶贫攻坚”为契机,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协助村容村貌整治、排查矛盾纠纷、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多办实事好事,切实帮助农牧民增收致富;结合农牧民生产实际需要开展“三下乡”活动,将技术、培训、信息送进田间地头和农牧民家中,为农牧民增收致富提供技术支撑;四是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青年自主择业、勇于创业,努力增加非农非牧收入;积极开展“农村经纪人”、“青年致富带头人”等评选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一户带动一片的致富效果。  

  活动时间:2016年6月——2016年12月 

      7.深入开展“道德致富传帮带”工程。 

  活动目标:打造9个以上“道德致富传帮带”示范村,明确带富户和带动户、带动模式和取得的成效。 

      具体工作另行部署。 

      (二)加强活动阵地建设 

      8.落实“四个一”工程。 

  目标:全旗各级文明村镇全部实现“四个一”达标。 

  方式:充分利用自治区拨付的专项资金,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市级以上文明村要全部建成善行义举榜、小广场、小戏台和宣传栏,建成1-2处赋有乡村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展示基地等,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播载体。 

  时间节点:2016年12月。 

      9.深化村规民约制定和完善工作。 

      具体依照《关于依照村规民约加强村民自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土右党办发〔2016〕28号)要求,村两委班子成立领导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成立起草小组,负责收集、整理村民意见、建议,草拟村规民约。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备案审查机制,组织指导村规民约的制(修)订、备案工作,并加强对村规民约依法制订主体、程序、内容的审查指导。 

  10.全面推进农村道德讲堂建设工作。 

  工作目标:各乡镇建立1个至少能容纳40人的农村道德讲堂,室内设置1个主背景牌、4个以上氛围营造牌,设置1台能做电脑显示屏液晶电视,要基本形成一套规范有序、运作便捷的管理机制。 

  推进方式:以整合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确立道德讲堂的建设点,做好“道德讲堂”阵地建设工作。 

  活动内容:由文明办组织开展系列道德讲堂建设巡回演讲活动,招募9个宣讲员,成立一支认真负责、素质过硬的宣讲队伍,对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编印成册,进行巡回演讲,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引导村民向模范学习,形成讲文明、讲科学、讲诚信的良好生活习惯。 

  时间节点:2016年6月——2016年12月。 

      11.成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 

      活动目标: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机构的作用,开展乡风评议活动,促进移风易俗。 

  活动要求:每村由居民推选当地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老师和被评为旗级以上的身边好人以及当地有名望的村民3至5名组成村民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每月在全村开展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活动记录,留底归档。 

  时间节点:2016年6月——2016年12月。 

  12.开展“美丽乡村我的家”主题实践活动。 

  活动目标:加强反“五风”、治“六乱”文明乡风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活动方式:各村道德评议会要把评民风、评村务与村民互帮互助、爱护家园相结合,评议员带头、家家参与、自觉整治门前后院、田园道路环境卫生,做到庭院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村居环境整洁美观。实行“户集、村收、镇运、旗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做好农村卫生清洁工作。评议员同时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时间节点:2016年6月——2016年12月。 

  三、总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从6月份开始,各村党支部要按照“乡风文明大行动”的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宣传小组,选派宣传委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 9月)。各村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乡风文明大行动”各项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找准本村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逐项加以解决,努力使“乡风文明大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表彰阶段(10月)。要做好档案材料收集、留存,对创建活动信息及时总结,积极选树乡风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农村意识形态的主要载体,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方面。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单项工作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对精神文明建设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程的具体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要把推荐、评选、表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工作做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做为活跃和丰富广大干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有效载体,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创建。 

      (二)坚持科学规划,扎实稳步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制定规划要符合实际,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经济条件较好、积极性高的,重点抓巩固提高,促其率先创建,打造亮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经济条件差、基础薄弱的,侧重于全面发动,重点抓管理和改善,促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各方面工作水平。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自查、自评,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标准,广泛倾听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那些创建成绩突出、工作基础扎实、示范作用明显、群众认可度高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要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奖惩措施,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程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评价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对推荐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村镇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受到表彰的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以推荐、申报、表彰先进为契机,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使推荐表彰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的过程。要利用新闻媒体、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团员、民兵预备役人员骨干带头作用,依靠农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和积极参与,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土右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印发 

责任编辑:霍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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